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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学院与国际商学院 “软件工程”+“投资学”主辅修双学位实验班分流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李燕芳 浏览次数: 10 日期:2024-05-20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修读主辅修双学位实验班管理办法》,主辅修双学位实验班前面2年为集中培养阶段,在第四学期进行分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作为主修专业,另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学生在第五学期开学第一周进入主修专业学习。现制定“软件工程”+“投资学”主辅修双学位实验班分流细则:

1、第四学期第12周前组织实验班全体学生填写志愿,选择主修专业。

2、按照学生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主修专业为“软件工程”和主修专业为“投资学”的学生名单,并公示一周;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两学院提出书面申诉,两学院组织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公示结束后,将在计算机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主页公布最终分流结果,学生须按照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3、第四学期第14周前确定各个主修专业的最终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批,后续调整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4、计算机工程学院与国际商学院分别根据主修专业学生名单配合教务处做好学生学籍转换与交接工作,保证第5学期各专业学生注册与学业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5、分流期间,学生申请退出实验班,可在“软件工程”和“投资学”专业中二选一,并于第5学期进入所选专业普通班就读。

6、本细则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工程学院联合国际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