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7月15日 | 班导师: 1、召开线上班会,传达《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见附件1);本次《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有多处做出修改,均已在附件1中加红,请各位班导师对此着重强调。 2、指导成立各班“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该小组由班导师主持,由班长(或团支书)经民主推选(全班学生85%以上出席推选产生)出的5至15名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群众参与率不得低于50%;班上有女生的,必须要有女生参加)。 |
7月15日前 | 班导师:确定各班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并将填好的附件2《综合测评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发给年级辅导员。 |
8月22日(周一) | 需参加综合测评工作的班导师、辅导员、评议小组的同学,通过腾讯会议进行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培训,会议邀请码另行通知。 |
8月25日-8月28日 | 学生:2019、2020、2021级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ms.gcu.edu.cn/sms2/acegilogin.jsp完善个人信息。 备注: 1、带*号为必填项; 2、银行卡号填写广州市建行卡号,如有补办的同学,也请及时更新系统上的卡号信息。其他同学也核对一下卡号是否有误; 3、有新发展的团员或党员,需要修改政治面貌。如果自己登陆系统不能修改,请将需修改信息告知本班团支书,由团支书汇总各班同学政治面貌信息后反馈给辅导员,辅导员将进系统帮大家修改。 班导师:督促本班学生完善系统内基本信息。 |
8月29日-8月31日 | 各年级辅导员: 1、系统审核各年级学生信息; 2、对各班班级用户系统授权 |
9月1日-9月9日 | 学生:按分配的时间进行德育、文体自评以及成绩确认。 |
9月1日-9月3日,2020级学生进行德育、文体自评以及成绩确认; | |
9月4日-9月6日,2021级学生进行德育、文体自评以及成绩确认; | |
9月7日-9月9日,2019级学生进行德育、文体自评以及成绩确认; | |
备注: | |
9月10日-9月11日 | 班级用户: 1、班级用户登陆系统对本班同学的德育测评基本分进行班级评议;对本班同学的奖罚信息进行录入、审核(加分项目遗漏的,后续审核不再录入;扣分项目有遗漏的,班级用户需要录入系统); 2、班级用户登陆系统,进行先进班集体自评打分。 |
9月12日-9月13日 | 班导师:登陆系统对各班学生德育测评基本分进行系评议;填写班导师评语; |
9月14日-9月17日 |
|
9月16日(暂定) | 先进班集体评选:以答辩形式进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拟定先进班集体名单; 时间:14:30 地点:B1-301 |
9月18日 | 学生:自行登陆系统查看综合测评的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综合测评最终结果和排名要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1天 |
9月19日 | 各年级辅导员、班导师及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综合排名和《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定先进个人名单,并将先进个人名单公示1天; 获奖学生:填写《获奖登记表》 |
9月20日 | 各年级辅导员、班导师及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综合排名和《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定先进班集体名单,并将先进班集体名单公示1天; |
9月20日 | 学生:由班级评议小组通知先进个人填写相应登记表以及相对应的奖学金自我鉴定表,由本人、班级评议小组、班导师签字后,于20日17:20前上交各年级辅导员处。 |
9月21日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议各班级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材料 |
9月22日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整理相关材料 |
9月23日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上交相关材料给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