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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401 日期:2021-09-26
各年级各班: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相关要求,结合“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此次认定对象为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含专升本)新生自愿参加省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的学生。
二、认定原则
各年级各班认真按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实施细则(试 用)》,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认定工作当年需进行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工作。认定结果当年有效。(备注:已参加2020年9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2020年奖助金已评定完毕。如有需要,本次需重新申请)
三、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申请
自愿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生务必在9月26日到10月10日登录“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信息在此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依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需证明参考表》(附件2)上传相关材料(此表中的1-12号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中已有推送的困难学生类型,该学生不用再上传证明材料)。“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学生端操作指南(见附件3)。
四、需要上交的纸质版材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原件(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4);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需证明参考表》(附件2)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承诺书(附件5)
五、材料提交时间
1、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的申报
2、请于10月11日前《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承诺书交至年级辅导员处进行审核
六、注意事项
此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国家实现精准资助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没有进行认定的学生将不能参加2021年10月份的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企业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另外,学校会对整个采集过程中所涉及的学生家庭隐私问题进行严格保密,请各位同学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