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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68 日期:2017-10-31
       为了充分发挥榜样激励作用,在全院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鼓励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院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生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及申报类别
       学生标兵是综合性荣誉,本次标兵评选按“优秀学生党员标兵”、“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学生标兵”、“学习标兵”、“自强学生标兵”、“创新标兵”、“志愿服务标兵”、“宣传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等十项进行申报评选。
       二、评选范围:
       我院2014级、2015级、2016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申报条件:
       参照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标兵”评选办法》和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标兵”评分细则》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11月1日-5日  个人申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同学撰写事迹材料进行申报;提交附件3《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标兵”自荐表》相关材料纸质版给年级辅导员。
       2. 11月6日-7日  学院审查:学院根据评审条件对个人基本情况及其事迹进行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通知参加答辩。
       3. 11月16日(暂定) 学院组织答辩,确定学生标兵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说明
       1. 申报时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相应类别撰写事迹材料,要突出在所选类别上的先进性,有针对性的撰写。
       2. 本次评选在各类别上没有名额限制,主要依据申报者事迹进行。当选标兵颁发奖品及证书,通过制作标兵事迹宣传展板、举办典型事迹交流会等方式进行事迹宣传。
       3. 所获奖励或先进事迹应为2016-2017学年,即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期间。
计算机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标兵”评选办法.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标兵”评分细则 .docx
附件3: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标兵”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