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城理教务[2022]第152号)要求,经学生申请和学院复核,共2位学生可认定创新实践学分,现对可认定获得创新实践学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0-36903154
办公室:B1-304
附件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第三批公示名单).xls
计算机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