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房管理与信息安全规定
1、计算机房是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实习场地,上机者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规章制度,不得在机房内喧哗、打闹和吸烟,不准在机房内吃东西和乱吐乱丢杂物,保持良好的训练环境。
2、上机者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机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3、未经允许,用机者不准私自带U盘上机,严防计算机病毒进入机房。如确需使用自带U盘,须事先经机房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操作。
4、上机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不准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不准删除系统文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5、上机者必须爱护机房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或私自借出机房物品。
6、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相应措施处置。
7、计算机房是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的阵地。上机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任何人利用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制作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如有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送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8、上机者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漏高科技信息、档案文件等机密资料,不得泄漏密码口令。
9、在未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前,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参观、采访者进入机房,以维持学校教学科研正常秩序。
10、机房开放期间,每间机房必须配备专职1-2人。机房管理人员职责为:
(1) 查看进机房上机者的学生证、工作证,严禁其他人员进入机房。
(2) 进行巡查、督促上机者严格遵守机房有关规章制度。发现违反规章者,及时进行处理。
(3) 登记并处理计算机临时出现的故障,参与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工作。
11、机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上述职责。对未履行职责的机房管理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扣减或扣除酬金、岗位津贴、工资直至解聘等办法处理。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计算机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