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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在校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73 日期:2020-09-11
各年级各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现需采集广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所需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此次采集对象为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自愿参加省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的学生。
二、采集原则
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实施细则(试用)》,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认定工作当年需进行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工作。认定结果当年有效(备注:已参加2019年9月广东省家庭经济信息采集的同学,2019年奖助金已评定完毕,系统积分自动清零。如有需要,本次需重新申请)
三、填写要求
参与2020年在校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的同学需要填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备注:请参考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尤其是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按照“信任在先”的原则,学生不再需要到当地村镇、街道盖章。)
2、附件1填写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具体可考附件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需证明参考表》。如扶贫帮扶手册、五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救助证、低收入证、优抚对象证明、因公牺牲警察证明、残疾人证、本人或家人患重大疾病的病历等,需提供原件(拍照)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复印件上交学院留底。
3、以上填写审核无误后,按照附件5《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录入要求,完成附件4《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的录入(注意:不要用wps,不要更改任何格式,不要在英文状态下输入文字和数字,否则无法导入省系统)。
其中:附件1和附件4两表所涉及的相同内容必须一致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于9月18日(老生)、9月25日前(新生)《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双面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和《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电子版交至年级辅导员处进行审核
五、核查信息
学生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学院会认真核实学生填写的信息,并随机抽查信息的真实性。抽查方式有电话、家访、函询等方式。抽查过程中,如核实学生主观有意填报虚假情况,学校会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追回因提供虚假信息而获得的资助资金。
六、注意事项
此次学生信息采集工作是国家实现精准资助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的学生将不能参加2020年9月份的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企业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另外,学校会对整个采集过程中所涉及的学生家庭隐私问题进行严格保密,请各位同学放心。